高校教學實驗室劃定“安全紅線”:安全教育不合格不得進入
2017-04-13
近日,教育部印發(fā)了《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高校教學實驗室安全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加強高校教學實驗室安全工作提出要求。
《通知》強調,要建立教學實驗室的安全準入制度,對進入實驗室的師生必須進行安全技能和操作規(guī)范培訓,未經相關安全教育并取得合格成績者不得進入教學實驗室。
《通知》提出了哪些具體要求?請隨小編一起來看看。
深化認識
增強教學實驗室安全紅線意識
高校教學實驗室是高校開展實驗教學的主要陣地,是支撐科學研究工作的重要場所,覆蓋學科范圍廣,參與學生人數多,實驗教學任務量大,儀器設備和材料種類多,潛在安全隱患與風險復雜。高校教學實驗室安全工作,直接關系廣大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關系學校和社會的安全穩(wěn)定。
加強高校教學實驗室安全工作,必須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切實增強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高校要根據實際情況和教學實驗室安全工作的復雜性,始終堅持把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國家強制性標準作為高校教學實驗室安全工作的底線,不折不扣予以執(zhí)行。
強化擔當
健全教學實驗室安全責任體系
高校是教學實驗室安全責任的主體。高校要嚴格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yè)必須管安全、管業(yè)務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在學校統(tǒng)一領導下,構建由學校、二級單位、教學實驗室組成的三級聯(lián)動的教學實驗室安全管理責任體系。
高校應根據“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逐級分層落實責任制。
高校黨政主要負責人是學校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
分管高校教學實驗室工作的校領導協(xié)助第一責任人負責教學實驗室安全工作,是教學實驗室安全工作的重要領導責任人。其他校領導在分管工作范圍內對教學實驗室安全工作負有監(jiān)督、檢查、指導和管理職責。
學校二級單位黨政負責人是本單位教學實驗室安全工作主要領導責任人。
學校教學實驗室安全管理機構和專職管理人員負責學校教學實驗室的日常安全管理。學校教學實驗室負責人是本實驗室安全工作的直接責任人。
細化管理
完善教學實驗室安全運行機制
高校教學實驗室安全工作要堅持精細化原則,系統(tǒng)總結教學實驗室安全工作的經驗教訓,科學分析不同專業(yè)門類教學實驗室、不同崗位、不同人員的安全風險因素和行為,推動科學管理、規(guī)范管理和高效管理,實現(xiàn)對教學實驗室安全的全過程、全要素、全方位的管理和控制。
高校要根據學校基礎條件和教學實驗室的專業(yè)門類特性,不斷完善教學實驗室全生命周期安全運行機制。
對新建教學實驗室,應把安全風險評估與審核作為建設立項的必要條件。對改建、擴建教學實驗室,應根據相應法律法規(guī)對建設方案進行評估。
明確和落實建設項目立項、規(guī)劃、設計、施工等環(huán)節(jié)的安全責任。項目建設驗收時,要同步進行安全驗收。教學實驗項目要進行事前安全風險評估,明確標識安全隱患和應對措施。
對實驗教學過程中需要使用的物品,建立采購、運輸、存儲、使用、處置等全流程安全監(jiān)控制度。
要建立教學實驗室安全定期評估制度,及時發(fā)現(xiàn)問題,切實消除隱患。要樹立“隱患就是事故”的觀念,依法依規(guī)建立教學實驗室安全事故隱患排查、登記、報告、整改等制度,實行“閉環(huán)管理”,確保整改責任、資金、措施、時限和預案“五落實”。要建立完善實驗用危險廢棄物處置備案制度,協(xié)調有資質的企業(yè)及時進行處置。
創(chuàng)新舉措
推進教學實驗室安全宣傳教育
開展系統(tǒng)的安全宣傳教育是做好教學實驗室安全工作的重要基礎。安全宣傳教育要以中央領導同志關于安全生產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為指引,按照“全員、全程、全面”的要求,系統(tǒng)學習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標準中涉及教學實驗室安全的具體內容,通過案例式教學、規(guī)范性培訓和定期的檢查考核等方式,不斷提高廣大師生的安全意識和對安全風險的科學認知水平。
高校要根據師生特點,積極創(chuàng)新安全宣傳教育形式。在傳統(tǒng)課堂教學、講座等形式的基礎上,積極利用傳統(tǒng)媒體和新媒體等多種宣傳陣地刊播教學實驗室安全宣傳教育內容。要依托教學實驗室定期開放日,積極宣講教學實驗室安全常識。要充分利用教學實驗室的有效空間營造安全文化氛圍。
高校要建立教學實驗室的安全準入制度,對進入實驗室的師生必須進行安全技能和操作規(guī)范培訓,未經相關安全教育并取得合格成績者不得進入教學實驗室。鼓勵高校開設有學分的安全教育課程。要把安全宣傳教育作為日常安全檢查的必查內容,對安全責任事故要一律倒查安全教育培訓責任。
突出重點
開展教學實驗室安全專項檢查
高校要加強對教學實驗室所有危險化學品、輻射、生物、機械、特種設備等實驗設施、設備與用品等重大危險源的規(guī)范管理。對重大危險源涉及的采購、運輸、儲存、使用和處置等環(huán)節(jié)安全風險進行重點摸排和全過程管控,建立重大危險源安全風險分布檔案和相應數據庫。
高校要對教學實驗室重大危險源開展專項定期檢查,核查安全制度及責任制落實情況;安全宣傳教育情況;分布檔案和數據庫情況;規(guī)范使用和處置情況;檢測及應急處置裝置情況;安全隱患及其整改成效等。鼓勵有條件的高校,試點建立施行重大危險源分級分類管理制度。
多方聯(lián)動
提高教學實驗室安全應急能力
加強教學實驗室安全應急能力建設是重要的基礎性工作。高校教學實驗室安全應急工作涉及預案管理、應急演練、指揮協(xié)調、遇險處理、事故救援、整改督查等工作。
高校要統(tǒng)籌制定教學實驗室安全應急預案,根據實驗項目變化加強動態(tài)修訂。
要建立落實教學實驗室安全應急預案逐級報備制度,加強自上而下的各部門應急預案的銜接。要完善教學實驗室安全應急組織架構,按照“精干、合成、高效”的要求調整理順相關部門職能,確保功能完備、人員到位、裝備齊全、響應及時。
要建立健全應急演練制度并定期開展應急演練,對實驗室專職管理人員至少每學年進行一次相關安全知識和應急能力培訓,不斷提高各層級、各部門、各單位相關人員的應急意識,不斷提高現(xiàn)場救援時效和實戰(zhàn)處置能力。
要切實做好應急人員、物資和經費的保障工作,完善教學實驗室安全急救設施和個人防護器材配備,確保突發(fā)事件預防、現(xiàn)場控制等工作的及時開展。教學實驗室發(fā)生事故時,要按照相關規(guī)定啟動應急預案,妥善開展應急處置,做好信息及時報送,全力保障師生生命財產安全,防止事態(tài)擴大和蔓延。
齊抓共管
夯實教學實驗室安全工作基礎
高校要把教學實驗室安全工作納入學校安全整體工作之中,做到安全工作與業(yè)務工作同規(guī)劃、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
要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將加強教學實驗室安全工作作為全面履行高校安全管理工作職能的一項重要任務,不斷完善體制機制,以遏制重特大事故為重點,著力消除監(jiān)管死角和盲區(qū)。
要創(chuàng)新安全監(jiān)管方式方法,著力構建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雙重預防機制。
要建立學校教學實驗室安全工作年度報告制度。
要加強安全隊伍建設,不斷提高人員素質和能力。
要保證教學實驗室安全經費投入,加強安全物資保障,確保必要的安全防范設施和裝備齊全有效。
要不斷提高教學實驗室安全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建設全校統(tǒng)一的教學實驗室安全管理信息化系統(tǒng),及時登記、記錄全流向、閉環(huán)化的危險源信息數據,實現(xiàn)安全信息匯總、分析、發(fā)布、監(jiān)督、追蹤等綜合有效管理,基本實現(xiàn)教學實驗室安全工作全生命周期信息化管理和信息共享,促進信息技術與安全工作的深度融合。
各高校的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所屬高校教學實驗室安全工作,切實擔負起安全責任,加強組織領導,完善規(guī)章制度,定期開展專項督查。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按年度向教育部報送所屬高校教學實驗室安全工作情況,教育部直屬高校按年度直接報送。
(來源:澎湃新聞網)